出门在外,安全第一。有不少游客看到行程上表示,费用已含旅行社责任险,就误以为不需要再购买旅游意外险,又有一些游客掉以轻心压根没有考虑购买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有什么不同?游客按照怎样的标准购买意外险?购买意外险对自己有什么保障,符合什么条件才可购买?
首先要提高旅游保险的意识
[错误认识]
1.抱侥幸心理,认为三五天的行程没有什么事,保险费能省则省;
2.跟团旅游有旅行社责任险已经足够;
[正确理解]
1.购买旅游意外险其实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一种责任;
2.旅行社责任险只有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和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个人和其他原因造成的游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旅行社责任险不能与旅游意外险划等号。参加旅行团的游客,除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外最好补充一份旅游意外险,这样才能为出行上个“双保险”,把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选购适合自身的旅游意外险
目前,市场上的旅游意外险种类多,保障内容、期限各有不同,游客购买时要根据自己的出行情况加以选择。
以外资保险公司的出境游意外险为例,基本保障内容分类明晰:旅程阻碍保障,包括旅行延误、行李延误、旅程缩短、旅程取消;个人财物保障,包括个人钱财、旅行者随身财产、旅行证件遗失、家居保障;个人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障,包括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双倍给付、医药补偿(总限额)、慰问探访费用、每日住院津贴;紧急救援,医疗运送和送返、身故遗体送返;个人责任等。根据游客购买的保险期限、保费的不同,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有所不同,而不同的保险公司对每项保险单项的保险金额也有不同的规定。游客在购买意外险时需了解清楚整个保单的内容,按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身的旅游意外险。
还要注意的是,一些保险公司已经设立了事后救助的服务。他们与国外联手,共同在国内外开办急难援助服务,使保险客户短期旅游、出差、探亲的过程中如发生意外能及时得到援助。因此假如购买了这类保险后,务必记下他们的救援热线电话,以便需要的时候拨打。
投保期限与出行时间相匹配
出境游的游客可根据出游的天数选择保险期限,比如7天以上的长线,可选择8-10天、11-14天或更长的期限,东南亚和日韩则可选1-7天的期限。在短期旅游保险产品的选择上,保险期最好应等于或大于出行期,一般情况下,保险起期是从出行前一天的零时开始或出行前几个小时开始。
看清保险细则,例如:
1.留意承保期:每份保险都有承保期,例如国内的承保旅行期间最长不超过45天;境外承保期最长不超过182天;
2.对于某些GJ和地区保险公司是不承保的。例如阿富汗、刚果、东帝汶等;
3.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年龄阶段,设定某些理赔的规定。例如对71岁至80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障”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的保险金额为保险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诸如这部分的细则需了解清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温馨提示]
在旅行途中万一出险,被保险人需保留好相关的单据和文件以便进行理赔。以美亚保险举个简单的例子,如何进行旅程延误赔付?被保险人如由于保单列明的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5小时以上的,应在当时向航空公司或轮船公司索取延误证明。回国后即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递交以下资料:
1.保险公司的索赔申请表格;
2.机票复印件及登机牌,或船票复印件;
3.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4.承运人证明原件;
5.保险单复印件。
游客需注意,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此外,很多旅游意外险对于赛马、攀岩、潜水、高山滑雪、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因此,游客在选择旅游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推出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