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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结婚风俗 侗族择偶不避同姓

  (1)风俗习惯
侗族婚姻多是男女有恋爱基础后,由媒人说合缔结而成。侗族择偶不避同姓,但不能在同一房族内为婚。有姑表舅婚、姨表禁婚的习俗。 侗族婚姻,不论是自由恋爱,还是他人说合,都得由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得到女方父母的应允,才择日完娶。也有些青年摒弃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古规而自由结合,婚后,再给女方父母道歉认亲,个别甚至与家庭决裂。黎平、从江、榕江等县的侗族婚礼简朴。迎亲的傍晚,由接亲婆手提灯笼,背一床铺盖,把新娘接到郎家。

  (2)全家回避
新娘进门时,全家回避。新娘进门后,坐在火塘边的新凳上,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念新婚词,向新婚夫妇祝福。接着,新娘动手架锅作炊事仪式,表示她从此为这家主妇。只杀一两只鸭,合家吃饭。其实人们结婚是为了以后能够有人陪伴自己,更像是一种合作,这种合作可以让两个人变好,也有可能让两个人的生活更糟糕,所以人们这些婚姻风俗就是为了让其以后能够拥有更好的生活。

  (3)所请亲友最多十来个人
邻寨的新娘子,饭后即归,外村来的新媳妇,住上三天即回这种习俗,视夫妻感情和年龄大小而定。感情好年龄大的,一年半载即可到夫家落户,包办说合或年龄小者,两三年,甚至七八年才上夫家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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